作者:许添盛医师 ∕赛斯基金会董事长。赛斯身心灵诊所院长。赛斯文化发行人 原罪还有另外一层含意,和所谓「自然的罪恶感」有关。 当人类自我意识诞生的时候,是以主观的、阳刚的特质为主,那时候的人类意识,就像一个刚发现自己有力量的孩子,迫不及待想展现自己的能力。 由于人类意识被赋予了如此高的自由意志,以便在过程中学习和成长,但自由意志也可能会发展过度甚至放纵失控,而侵犯到地球上其他物种及他人的生命,甚至毁灭整个地球的文明。这时候,慈悲又有智慧的一切万有会怎么办呢?祂就给予人类「自然的罪恶感」! 人类自我意识诞生之时,心灵当中被建置一个方程式,叫做「自然的罪恶感」,其作用就像汽车配备的安全气囊,保护人免于受到伤害;也很像「痛觉」的作用──真正原因是为了「自我保护」,痛觉会先提醒我们建立基本保护的动作。 什么是「自然的罪恶感」呢?当我们触犯生命的法则、侵犯其他人类的自由与身心,侵害地球上其他生命时,就会产生自然的罪恶感,而不再感觉自己受到神的恩宠。 在赛斯思想中,唯一的惩罚就是「失去恩宠感」。因为,人类渴望回到恩宠的感觉,当他触犯自然的罪恶感时,他会运用所谓「反省的一刻」告诉自己:「我不再犯了!我不想活在恐惧不安中!」同样地,一切万有是永远爱人类的,可是祂必须设一个「保险机制」,就是当人类的意识触犯自然罪恶感时,原本受恩宠的感觉就会跌回无意识层面,以便人类的自我意识不致太过膨胀,甚至在文明形成之前就把自己和地球毁灭。 (摘录自台湾书籍《许你一个耶稣》 / 赛斯文化出版) |